豆芽到底“毒不毒”?国标亟待出台
近期关于芽农生产豆芽使用无根素而被逮捕的新闻屡屡出现,究其原因还是在于豆芽属性的界定。豆芽到底是农产品还是加工食品,使用无根素到底属不属于违法行为,仍无定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对此作出回应,政府相关业务部门正在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但进展暂时不便披露。
知名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专家介绍说,无根素,是一种能使豆芽细胞快速分裂的激素类农药,主要成分为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2.4d植物生长激素。此前曾有媒体报道,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从2011年因“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被拉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名单,“按农业投入品管理”后,“无根素”在豆芽上的登记未能顺利被农业部门“接收”,后者认为豆芽培育种发属“食品生产经营”而不受理。它们成了身份不明的灰色存在,却又是司法机关定罪量刑的依据。
豆芽制发的“无身份”直接导致“无标准”,但在当前重典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大势之下,“毒豆芽”则首当其冲,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8月22日期间,共有相关案件709起,918人获刑。而判决书中证据多提到“豆芽中检测出6-苄基腺嘌呤”。
为解决目前“豆芽”监管尴尬局面,2014年5月,国家卫计委正式下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的标准修订计划,该标准将作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标准应用。据悉,上述标准修订工作的第一次讨论会已在7月11日举行,下一轮讨论将在11月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