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期英国、德国及欧洲多国的REACH主管机构均开展积极动作,通过执行命令落实REACH法规的执法行动。例如,英国卫生安全局(HSE)近期记录显示自2009年至2013年5月1日,当局发出REACH注册相关通知共计54件。为配合REACH核查行动,HSE建议企业应配合法规所执行的相关措施,详实记录归档,此举将有助于配合稽查,例如化学物质的临场用途等这类属于非常规性的核查行动。
此外,德国联邦法院通过的新化学制裁命令已经于2013年5月1日生效,主管机构可直接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违反REACH法规第33条(成品中含有SVHC>0.1%,需45天内提供安全使用信息)未能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错误信息的企业将获最高达5万欧元罚款。此外企业违反REACH法规附录17,最高将获5年刑期。
这一系列针对化学品的积极行动对我国企业是否会造成重要影响?带着这个问题,笔者走访了知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向相关专家进行请教。
PONY谱尼测试专家建议相关企业,欧盟REACH是欧洲化学品监管的“基本法”,其潜在的违规行为包括:生产和进口没有注册的物质;注册文档或者授权申请中缺失或含有错误数据,不提供化学报告,以及不完整或是未及时提供化学品安全报告;使用或者在市场上销售需要授权的物质。此外,其有害物质法令(GefStoffV)还对安全数据表(SDS或MSDS)和REACH信息要求也提出了相应规定。信息提供不正确、不完整或更新不及时等都属违规行为。
欧盟REACH法规所要求的基本原则——“无数据,无市场”足以刺激企业对法规予以遵守,但由于REACH法规本身没有相应的惩罚条例,导致了不同执法机关的违规惩罚力度也不尽相同。但不管怎样,随着REACH法规的影响力逐渐扩大,欧盟在化学品管理方面逐步形成一体化、法制化和常态化,因此强化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并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将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
对于已经按照法规注册的企业,必须定期维护自己的注册卷宗和供应链数据传递,时刻关注欧盟联合执法重点,妥善应对出口;而对于尚未应对REACH法规而心存侥幸的企业,则应及时了解欧盟监管事项,尽早做好应对REACH法规的准备,尽早排查产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积极做好产品的安全数据表(SDS或MSDS),减少进入欧盟市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