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企业网 » 新闻资讯 » 农业 » 农用化学品 » 人社部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工伤保险工作

人社部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工伤保险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0  浏览次数:148
近日,人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工伤保险工作。



2009年,人社部在河南、广东、海南等3省的12个地市开展了工伤预防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此次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城市范围作了规定,要求每个省(区、市)确定不超过2个地(市、区)作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条件不具备的可暂不确定试点城市;明确了扩大试点的内容;试点城市在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时,按照确定的工伤预防具体实施项目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将工伤预防费列入下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预算。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更好地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14条建议,包括对“因工外出期间”、“非本人主要责任”等的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等。



《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明确,《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要求各地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管理办法和评估办法,细化与康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探索工伤康复费用结算方式,确保基金支付合法、合理、安全。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 联系人:韩 雪
  • 电话:024-22724833
  •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永丰步行街本钢工贸大厦505室
  • 邮件:syymrc123@163.com
  • 手机:15174009009
  • 传真:024-2272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