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沼社区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为指导目标,继续落实“四条措施”,大力实施“回归工程”,使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重新就业。
社区居民姜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因抢劫罪被判入狱服刑,因其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表现良好,被裁定减刑6个月,于2007年刑满释放。释放后,姜某因为是服过刑的人,在社会上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很多人都带着有色眼镜看他,使他的情绪一度降到低谷,甚至有再一次犯罪的念头。得知这一情况后,莲沼社区主动对姜某开展帮教工作。在帮教过程中了解到其家有父母,还有一个年迈的奶奶,家庭负担较重。针对姜某的情况,社区经过讨论决定从扶贫解困、思想帮教、引导就业三个方面着手对姜某实施帮教工作。一是针对姜某较困难的家境,协调民政办为其办理了困难救助,给予他一定的生活补助,解决其燃眉之急。二是指定专人与姜某进行沟通,在宣讲法律知识的同时,向其介绍的安置帮教工作政策,化解他思想包袱,鼓励其重新做人。经过多次的教育沟通,姜某对自己曾经所犯的罪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做人,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三是帮扶实现就业。2013年2月,社区为其申请了小额贷款,帮助他在家门口开了一个小商店,使其走上自食其力的新路。在社区的帮助和姜某的努力下,商店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