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牛粪脱水机就摊上大事了
在农村养牛是很常见的事情,牛粪也是农家肥原料选择之一,但现在养殖户们要注意了,过量的粪便不清理,你可能会惹上官司。近日一件因牛粪引发的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养牛场老板老孙就被判赔偿原告朱某的农作物损失2000多元。
此案系发生在农村较为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被污染者只需证明被污染的事实或者存在损害后果。
2013年3月,被告在江津区开办了一家养牛场,其开办的养牛场与原告栽种的承包田上下相邻。文某在开办养牛场的养殖过程中,有大量的牛粪未使用牛粪脱水机就随意排放,且有两吨以上的牛粪排放在原告承包田相邻的田坎上。
原告2014年种植的2.1亩稻谷基本无收成。原告认为被告没有使用牛粪脱水机经过处理就将牛粪堆放在露天,风吹日晒、臭气熏天,导致农田颗粒无收,故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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