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国各省市地区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
商务部和国资委2010年联合开展全国行业信用认证评级项目工程,本项工作指定各地政府、工商、税务、司法、银行等各部门全力配合,商务部直属机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分理处具体执行。
各省市地区具体工作由当地工商税务部门提供部分企业信息,商务部企业认证评级分理处具体开展全国各地区、各行业企业认证和评级的备案工作。
经过商务部信用认证或评级的企业将在当地政府、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备案,可享受各种政策优惠及各种有利服务。
已收到通知仍未认证的企业信息将送交当地政府及工商税务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