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湖南客户要做一个虚拟的录播教室,层高只有2.6米,用会议室灯具加演播室灯具配合布光达到演播室要求。
由于层高及是改造项目,不能用外挂灯具做这个演播室,要不灯具离地只有2米高,拍摄的角度会非常小,不便于拍摄。而且上面已经是矿棉板加吸音板吊顶,用外挂灯具也不方便施工,整体不协调。还有就是要求虚拟抠像或者使用大的一体机做背景。
最后结合以往的设计与项目经验,使用会议室电动DSR-4*36W与正方形不动DSR-3*36W,用来做顶光,背景光,面光,整个布光满足演播室灯光要求。后面三个电动DSR-4*36W在虚拟抠像蓝背景时,倾斜角度用来做背景光;在使用一体机做背景时,打平用来做顶光,仿制一体机反光。
最终的方案得到了客户的认可,而且在考虑灯光效果的同时还考虑到了改造成本从而使用了不少正方形不动DSR-3*36W。
——转自武汉珂玛影视灯光
更多灯光资料:http://www.kema66.com
http://www.whkema.com
灯光咨询电话:4000-46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