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日渐发达,网店与货运公司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我市一家网店就因为价值72000多元的纸尿裤没有收回货款,向法院起诉了货运公司。”读者王先生打来电话反映称,货运公司在未获网店经营者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让人将货物提走,导致无法收回货款。
市民龚女士开了一家经营儿童用纸尿裤的网店。她说,去年10月21日,自己从日本订购了一批儿童用纸尿裤,价值72000多元。今年3月9日,龚女士联系上一家货运公司,约定由她支付1800元运费,然后由货运公司将这批纸尿裤运输到浙江乐清。“我当时和货运公司约定,付货方式为‘听通知放货’。”龚女士称,但是货物运输到浙江乐清后,货运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听通知放货,而是擅自让他人将这批货物提走,最终导致网店无法收回货款。“这笔72000多元的损失只能由我们网店来承担了。”龚女士无奈地表示。
而对于龚女士的说法,货运公司方面并不赞同。该公司称,货到乐清后,他们曾打电话询问是否要交货给提货人,而龚女士已经明确表示同意。因此,货运公司方面没有责任,不应承担货物的损失。
由于双方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龚女士向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起诉了这家货运公司,要求其赔偿72000多元。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经审理法院查明:龚女士委托货运公司承运的150箱纸尿裤价值72390元。而在庭审期间,货运公司还提交了作为证据的通话详单,其中记录了3月14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与龚女士的通话记录,时长155秒。货运公司称,正是在这次通话中,龚女士同意放货。但龚女士则对通话内容表示异议。
法院认为,货运公司方面仅凭通话详单,只能证明双方有过通话,但无法证明在该次通话中龚女士曾有过放货的意思。因此,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货运公司方面赔偿网店72000余元货款。更多行业信息来自西安货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