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净化设备机房一般规定:
1.1游泳池循环水净化设备机房应设均衡水池(平衡水池)、循环水泵、过滤器、加药装置、换热器、消毒设备、药品库、控制设备等,并宜按工艺流程顺序排列。
1.2游泳池循环水净化设备机房的位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高度和面积应满足水净化设备的布置、施工安装和维修要求,其位置宜靠近游泳池周边;
2 设备机房设在地面层时,宜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设备运输入口;
3 设备机房设置在地下层或地面以上楼层时,应设置运输设备、管道和化学药品的通道和垂直吊装孔,其尺寸和承重能力应满足最大设备的运输需要;
4 设备机房应与其他用房有明确的土建分隔,设在楼板上的设备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设备荷载资料;
5 设备机房应设有通向循环水管道管廊或管沟的出入口;
6 设备机房的耐火等级及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3设备机房的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机房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控制间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6℃,但最高温度均不宜超过35℃;
2 应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换气和地面排水措施;
3 所有转动设备的基础和连接管道应有良好的隔振减噪措施;
4 设备机房应与其他房间分隔开,并宜采取建筑隔声措施。1.4 设备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装置、容器及管道均应设置在高出地面不小于0.10m的基础或支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