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是钢铁工业自身发展的切实需要。我国钢铁工业尽管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长期粗放式发展过程中积累形成的产品结构、产业组织结构、生产布局等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制约着我国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原有靠规模扩张、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粗放模式难以为继,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以促进钢铁工业由大变强。
我国钢铁工业规模大,在品种质量、技术装备和节能减排等方面进步明显,部分企业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钢铁工业总体发展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已经具备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由大到强转变的良好基础。
工信部表示,淘汰落后产能是加快钢铁工业装备结构升级、推进节能减排以及优化布局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时期,要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钢铁工业切实淘汰落后产能,争取全面消除按现有标准确定的落后产能,这是钢铁工业是否实现了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之一。
依法依规彻底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淘汰落后取得很大进展,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2272万吨,炼钢产能7224万吨,绝大部分落后装备彻底拆除,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但仍有7500万吨落后炼铁产能和40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尚未淘汰,因此“十二五”时期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彻底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