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香港政府于2011年12月30日在宪报刊登《2011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中两套玩具及部分适用于八类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
该八类儿童产品包括婴儿学行车、家用双格床、家用儿童安全栏栅、家用婴儿床、家用儿童高脚椅及多种用途高脚椅、儿童绘画颜料、家用儿童游戏围栏和儿童推车。《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任何玩具及指定儿童产品,除非该产品在每一方面均符合该条例所列的安全标准。该等标准为或主要经济体系采用的标准。
香港政府于2011年9月至10月期间,就《公告》建议征询意见,并得到普遍支持,将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PONY谱尼专家告诉笔者,消费者越来越关注日益严重的玩具与消费品安全问题,目前的玩具安全重点包括检查镉之类的重金属替代品、化学暴露、窒息危险、窒息点和锐利尖点等。国家制定玩具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制定,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并且听取消费者及其组织的意见,促使相关标准更加合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PONY谱尼专家告知:标准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技术依据,相关企业应当关注标准的内容,严控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