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堵塞“电煤入市”源头,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12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中不仅规定煤炭合同价格、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不变,同时明文要求除供需企业和铁路、交通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盖章。http://www.yxpipe.com/
对于发改委此举,张琼不以为然,“即使国家想堵住源头,但电厂亏损加剧,差价那么大,电煤倒卖现在是他们手中最大的资本,获利的也不仅仅是买卖双方,这是利益链条上各取所需的事情。”http://www.hshjb.com/
对于电煤转型市场煤,业内人士指出煤矿本身也存在问题:“有些合同电煤是煤矿明知会流入市场交易的情况下发出的。”http://www.xwfggc.com/
张琼亦对此作了印证:“比如说重点合同价格是500元/吨,市场煤是700元/吨,矿上相关负责人要求按500元/吨开票,但却要求中间商以580元/吨交钱。那么,80块钱/吨的差价是小费,流入了个人腰包。”http://www.q345gg.com/
他向记者展示了电煤“变身”市场煤的轨迹:“拿到电煤合同后,作为贸易公司,减去拉货时给煤矿负责人的费用,我再加到650元/吨,毕竟是合同煤,有些还是重点合同煤,这样还是比市场价低。”
业内人士表示,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电力企业,一般都与私营煤炭贸易公司联营,委托这些贸易公司代为采购所需煤炭。
正是这些“中间人士”在倒卖合同电煤,中间商往往会在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两者价格之间再确定一个价格,从而保证几方多赢。
张琼说:“下游的中间商再次转手到电厂、化工、钢厂等企业时,再次加价,就这样,合同煤在几经倒手后,从价格上完全变形为市场煤价。”
张琼说:“现在只要你能弄到电煤合同,现场就可以给你每吨100块。”
“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老百姓做生意一样,电煤交易中的各方,谁都想挣钱,提升利润。”霍州煤电一位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对于电煤买卖的主体,一位市场观察人士认为,不管中间商通过什么渠道获得电煤合同,因为电厂、燃料公司都需领导签字,在当前电力企业亏损的状况下,甚至有部分发电企业倒卖合同煤以降低亏损。
当晚9点50分,与记者的谈话已临近尾声,张琼略带兴奋地说:“这些都是电厂内部分人与煤贩勾结,没有特殊关系,很难插足。”